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利用原章贡区中医院沙河院区住院部大楼和公共卫生大楼升级改造建设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投资估算88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1691.32平方米(约17.53亩),总建筑面积约37907.051㎡(含不计容建筑面积9293.371㎡)。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7907.051㎡,其中住院部大楼改造面积约18529.37㎡,公共卫生大楼改造面积约10017.03㎡,地下室(非人防部分)改造面积约9293.371,值班室改造面积约67.28㎡。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加固、实验室改造、装饰装修、给排水、污水处置设施、强弱电、消防、暖通、汽车充电桩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以及购置相关设备。
因项目需通过申报中央内预算或超长期国债获取资金支持,现需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为项目申报及后续实施提供技术依据。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8)熟悉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GB50881-2013等;
(9)具备投资概算编制能力,熟悉国债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流程;
(10)具有疾控中心、医院、实验室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优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②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项目范围
(一)总体范围: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内外工程及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升级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建筑单体改造设计及概算:
1.公共卫生大楼
(1)现状:已装修完成,需重新规划各楼层功能,进行平面布局微调。
(2)重点:优化功能分区,满足疾控中心办公、培训、工会活动、信息管理等需求。
2.住院部大楼
(1)现状:毛坯状态,需全面改造建设实验室及其他功能用房。
(2)重点:按生物安全等级(如P2实验室标准)建设专业化实验室,应急指挥中心、配套办公、物资储备、实验辅助等功能区。
四、服务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现场调研与需求分析
(二)实地勘察两栋大楼结构、设施现状。
(三)与甲方沟通功能需求、业务流程及特殊要求(如实验室通风、洁净度、安全防护等)。
(四)方案设计与功能规划。
(五)公共卫生大楼:提出楼层功能调整方案,优化办公、会议、工会活动等布局。
(六)住院部大楼:提出实验室分区(如微生物、理化、PCR实验室)、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区、保障区的平面布局方案。
(七)统筹两栋大楼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及应急疏散路线。
(八)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1.设计说明:项目概况、设计依据、技术标准、环保与节能措施等。
2.图纸部分:
(1)总平面布置图
(2)各楼层改造前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3)实验室工艺流程图、通风与空调系统图
(4)给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系统示意图
(5)投资概算: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详细投资概算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6)专项报告:必要时提供结构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说明、节能评估等。
(7)配合申报工作。
(8)提供申报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及概算文件。
(9)根据评审意见调整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五、成果交付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初步设计文本(含说明、图纸、概算)纸质版8套、电子版1套。
(二)投资概算表。
(三)汇报材料,用于项目评审。
(四)后续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完善的版本。
六、时间安排
(一)合同签订后25个自然日(不排除节假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批。
七、项目验收标准
(一)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完成符合申报中央内预算或超长期国债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按照合同签订后25个自然日通过上级部门审批,并获得批复。
(二)后续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完成初步设计调整和微调。
八、询价材料要求及递交方式(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需完整提供以下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询价记录表(见附件1);
(二)参与询价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2);
(四)其他资格材料;
(五)递交时间:2026年1月20日17:30点之前;
(六)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胶装材料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邮箱(gzscdczwk@126.com)
九、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6号220室
电话:0797-8158713
联系人: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