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和对外联络;负责行政、党建、文秘、人事、财务、宣传、科教、机构编制、健康教育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物资保障科:负责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行政后勤、物资采购、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固定资产管理和信息化等工作。
(三)传染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急性传染病防制工作;开展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风险研判和疫情处置;开展病媒生物监测。
(四)免疫规划管理科:负责免规针对传染病防制工作,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培训、指导和宣传;开展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行状况监测与管理;开展接种率常规监测和评价;开展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监测与疫情处置工作;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置。
(五)地方病与慢性病科:负责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开展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病相关的监测、调查、技术支持指导、培训、分析评价和健康教育等有关项目工作。
(六)卫生监测科:负责环境卫生工作,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环境卫生及其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指导与培训,开展环境消毒与效果评价。
(七)结核病预防控制科:负责结核病防制工作,开展结核病监测、疫情信息管理;开展结核病防制工作的实施、培训、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及结核病防治有关工作;开展学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
(八)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科:负责艾滋病性病防制工作,开展艾滋病性病丙肝的监测、疫情信息管理;开展艾滋病性病丙肝防制及有关项目工作。
(九)职业卫生科: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开展职业健康相关工作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十)检验科:承担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卫生与消毒产品、医疗卫生场所及疾病控制的理化和微生物检测工作。开展检验技术、方法及标准、规范的引进和应用,建立检测技术储备;开展辖区内疾控机构检测技术指导和培训。
(十一)应急管理科: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开展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管理,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
(十二)食品卫生科:负责食品卫生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指导、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及科普宣教。
(十三)学校卫生科:负责学校卫生工作,开展青少年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及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干预,开展学校卫生健康教育。
(十四)法制稽查科:负责组织拟订执法相关制度和稽查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监督稽查;负责执法文书、处罚案卷的收集、归档;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法制宣传,卫生监督员培训、管理;负责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和信访受理、督办。
(十五)监督一科: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与执法,协助开展重大会议与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负责生活饮用水、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及从业人员、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与执法;参与相应产品污染和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十六)监督二科:负责采供血和临床用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消毒器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与执法;指导全市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与执法。
(十七)监督三科:负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八)监督四科:负责计划生育、妇幼健康、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与执法;负责对中医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九)监督五科:负责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与执法;参与放射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负责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与执法;指导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与执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组织评价;组织实施市内相关监督抽检。

